船载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业务流程
索引号:LNMSA2018567275 来源:辽宁海事局 发布时间:2018-10-29 10:27 点击数:30
事项名称 | 船载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 |
事项类型 | 不适用 |
设定依据 | 不适用 |
受理条件 | 相关材料齐全即可申请办理 |
实施机构 | 辽宁海事局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 |
办理地点 | 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(辽宁海事局1014房间)均可 | 办理时间 | 不适用 |
法定办结时限 | 不适用 | 承诺办结时限 | 15个工作日 |
结果名称 | 检测评估报告 | 结果样本 | 不适用 |
收费标准 | 不收费 | 支付方式 | 不适用 |
收费依据 | 无 |
办理形式 | 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均可 |
通办范围 | 全国 |
咨询电话 | 0411-82622714,82622259 | 监督电话 | 0411-82624554,82623385 |
注意事项 | 无 |
申请材料 |
材料名称 | 类型 | 来源渠道 | 材料详细要求 | 填报须知 |
船载固体散货安全适运性评估申请表 | | | 见表格后说明 | 见表格后说明 |
船载固体散货安全和环境危害性数据表 | | | 见表格后说明 | 见表格后说明 |
其他货物资料 | | | 见表格后说明 | 见表格后说明 |
结果送达 | 自取或快递邮寄 |
办理流程图链接附件 |
预约办理网址/网上办理网址 |
受理
1、下载《船载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申请表》,完整填写相关内容,并签字盖章。将申请表以现场提交或寄送的方式,提交至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。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表的扫描件。
2、下载《船载固体散货安全和环境危害性数据表》并填写数据项,连同货物资料的电子文档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:imdg@lnmsa.gov.cn 。邮件标题格式为:“固体散货评估-货物名称-委托单位名称”,请用正确内容替换对应字段。资料文件包括:货物详细生产流程(原料,生产工艺)、货物相关检测报告(粒径分布,含水量,谷物产品的含油量等)、产品安全技术资料(MSDS)、成分表以及货物的其他资料 。
3、提交申请和资料后,等候中心反馈技术审核结果。
办理与告知
1、如需样品,中心将通知委托方送样或寄样。
2、样品应包装完整,样品的外包装上做好标识。标识的内容包括:委托单位、生产单位、样品名称、样品数量、送样人签字、送样日期。未作标识的样品,不予受理。
3、技术审核通过,收到样品后,中心将安排评估,并出具报告。
结果领取
1、报告发放,由委托方在自取或者邮寄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。如选择自取,中心将电话通知委托方。如选择邮寄,中心按照《船载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申请表》填写的地址,邮寄评估报告,邮寄费用到付。
2、研究中心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,辽宁海事局,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。邮编:116001
3、电子邮件:imdg@lnmsa.gov.cn 。业务咨询电话:0411-82622714;0411-82622259。
4、下载链接:
船载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申请表
固体散装货物安全和环境危害性数据表
固体散装评估申请表填写示例